离婚律师。第八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离婚律师。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离婚律师。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离婚律师。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晋城好的离婚律师谁家好。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离婚律师。第十条,婚姻法第十一条所称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离婚律师。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晋城好的离婚律师谁家好。有难问君,晋城好的离婚律师谁家好,鼎力相助。——刘强律师。晋城好的离婚律师谁家好
第二十八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离婚律师。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离婚律师。第二十九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离婚律师。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离婚律师。第三十条,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离婚律师。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离婚律师。晋城好的离婚律师谁家好法律至上,维你正义。——刘强律师。
离婚律师。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律师。从《婚姻法解释(三)》公开征求意见反馈的情况看,作为出资人的男方父母或女方父母均表示,他们担心因子女离婚而导致家庭财产流失。离婚律师。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离婚律师。所以,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购房父母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明确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比较合情合理,多数人在反馈的意见中对此表示赞同,认为这样处理兼顾了中国国情与社会常理,有助于纠纷的解决。离婚律师。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更为符合实际情况。离婚律师。《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将产权登记主体与明确表示赠予一方联系起来,可以使父母出资购房真实意图的判断依据更为客观,便于司法认定及统一裁量尺度,也有利于均衡保护婚姻双方及其父母的权益。
第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遗弃等严重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益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别程序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离婚律师。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离婚律师。第九条,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离婚律师。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离婚律师。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律师。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离婚律师。君有千千惑,问有千千解——刘强律师。
第二十四条,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离婚律师。第二十五条,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离婚律师。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离婚律师。第二十六条,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离婚律师。第二十七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律师。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扬世间正气,护公道人心。——刘强律师。晋城好的离婚律师谁家好
用法维护权益,用心化解纠纷。——刘强律师。晋城好的离婚律师谁家好
第十四条,离婚律师。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律师。第十五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离婚律师。第十六条,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离婚律师。第十七条,夫妻双方均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晋城好的离婚律师谁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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